web2.0网站需要借鉴的七种传统赢利模式
到目前为止,我们所熟知的互联网公司(或者依托互联网平台进行营销的企业)的盈利模式,不外乎下面几种:
1、 大广告(特指品牌广告,如新浪、搜狐首页面、频道页面的旗帜、文字广告,包括栏目冠名等)
2、 小广告(特指分类广告、竞价排名广告、窄告等,如googel、百度、天下互联、搜饭网等提供的主要广告模式)
3、 道具,qq秀(如果大家看过腾讯公司的财报,就会知道通过购买道具、交费会员能取得多大的收入)
4、 ec(即e-commerce 通过电子商务取得收入的方法,如淘宝网、ebay、万网等网站,无论是b2b还是b2c还是c2c,或者提供网络服务,收费方法多种多样,我们把这些都归纳为ec)
5、 在线游戏(盛大、网易推出的游戏产品是典型的案例,还有很多免费的在线游戏也很流行,虽然对于玩家不收费,但是其中的特殊道具购买、晋级均可进行收费;其中的场景还可以卖给相关企业取得收入)
6、 提供(代)收费服务(很多电影、歌曲下载的网站,考虑到很多类似网站涉及到版权问题,这里就不举例了;注册会员缴费享受服务的网站,如百合网等;帮助传统企业进行在线营销的网站,如e龙、携程等,这类盈利模式似乎与上述第4条有些类似,但是还是有细微的区别)
7、 sp相关(太多了,空中网、掌上灵通、及众多的sp公司)
以上就是几乎所有的互联网相关的收费模式了。门户网站有其中大部或者全部的营收方法,所以门户能够顺利的发展。而垂直网站,如果其中一点或者两点做得专,做得细,同样可以获得稳定的收入。用排除法,如果你能想到除了上述营收模式的方法,也许就是web2.0网站的盈利模式。但是很明显,目前国内互联网再没有其它的营收模式了。所以,我们自然认为,web2.0的网站也脱不开上述互联网营收模式的其中一种、或者兼有多种的收费模式。
其实,由于每个网站的产品、构架、内容及受众均有不同,所以,结合自身网站产品特色考虑构建何种盈利模式至关重要。
myspace 的神话大家都已经知道,其实经常使用myspace的用户都知道,对于网站的收入取得,并没有特别的好方法。它的网站构架和产品设计都是web2.0的理念,但是为什么googel和yahoo都会急于取得它的广告经营权呢?因为它们看重的是myspace的及其庞大的用户,和可以与yahoo媲美的pv.有了这些,googel可以很轻易的在myspace上做adsense的广告,并且取得巨大的收入;它还可以在每个myspace的个人页面上放旗帜广告、文字链接广告,这点很容易理解。
同样,youtube凭借其庞大的视频文件库、详细的内容分类、巨大的每日视频播放量一样会吸引广告主的目光。想象一下,如果把所有的视频文件结尾都放上一个可口可乐的品牌广告,那每天这款广告的展示量,会远远超过全美热播电视片插片广告的展示量。
但是这种盈利模式新么?不新,我们大家都熟知。
所以,每当人们问到:web2.0的盈利模式是什么?我都会很头疼的告诉他,web2.0本来就没有特殊的盈利模式,web2.0类网站的当务之急,不是考虑盈利模式,而是利用web2.0的先进理念,设计好其产品逻辑关系,最快的进行技术革新,自动、精准的内容分类,从而提供给其用户最佳的上网体验,进一步获得最多的注册用户、最大的pv,才是构建好盈利模式的关键。如果再能利用病毒营销的方法在最短时间获得最多用户,更是成功的关键。说得更透彻些,获得了最多的眼球,盈利模式自然就会有了,根本上就是web1.0的眼球经济的延续。
6年前,王志东、张朝杨、丁磊在每一场演讲的时候,眼球经济是必须要提到的词汇。到了今天,眼球经济终于被证实为互联网的成功模式。我们讲,在web2.0的大潮中,众多网站的盈利模式,仍旧将会为眼球经济做最好的诠释。